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谢邀,就所提问题提出个人看法,首先明确地告诉你这是件很好办的事,因为在法律的范围内的事,就叫"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因此理应得到赔偿。
然而我们生活在现实之中,诸多事物不尽人意,试想连《劳动法》都不执行的单位,又谈何能得到赔偿呢?所以在此必须首先考虑的是用什么样最有效的办法去寻求解决此事,明知对方已违法,可当你一普通平民求他们办事时总会遇到推三阻四…如此须考虑时间与耐性,对方虽无理,但你必须得理智,决不可冲动,否则有理无处伸…
说了些许也不知这是否清析,从本身来讲已很清楚明细了,因为我们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人口众多,国家之大,必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就此提问理该赔偿,否则有辱法律的尊严…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三种情形:
过失性解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非过失性解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如下图:
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当天直接走人可以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而且还要当天走。那就只有2种情况。
一种就是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就是以强迫,威胁,违法相关法律,欺骗提供虚假合同信息,签订的劳动合同。既然是无效的劳动合同,自然不需要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例如试用期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过后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二种情况,就是与用人单位协商。因为订立劳动合同,需要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且双方资料都必须真实有效的情况下订立的。当然解除也可以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如果用人单位同意你当天就走,那么你就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否则任何一方强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赔偿给对方作为补偿的。